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为深入贯彻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紧扣“提升消费品质”年度主题,切实保障群众用药用械安全,3月12日,科尔沁区检察院与科尔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所,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安全联合专项检查暨过期药品回收宣传行动。

此次行动聚焦民生关切,重点围绕药品经营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零售药店等关键场所,对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效期管理、处方审核销售、票账货一致性,以及医疗器械经营资质、产品合格证明、进货查验、贮存条件等进行全面核查。执法人员与检察人员现场查阅台账、核对追溯信息、排查安全隐患,督促经营主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规范经营。
同步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宣传引导,向群众与经营者讲解过期药品的健康危害、环境风险及规范处置流程,普及安全用药、依法用械知识,倡导群众定期清理家庭小药箱,主动将过期、闲置药品送至定点回收点,共同筑牢药品安全“防护墙”。
工作组坚持“检查+普法+整改”一体推进,现场指出问题、提出整改要求,推动风险隐患立行立改;同时向从业人员宣讲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提升行业守法意识与合规经营。
下一步,我院将持续深化“检察监督+行政监管”协同机制,紧盯药械安全重点领域与关键环节,常态化开展专项监督与普法宣传,不断提升药械安全治理效能,以检察履职守护群众生命健康,为营造安全放心、品质优良的消费环境提供坚实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