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科尔沁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案与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合并开庭审理,以“刑事追责+公益索赔”双诉并行模式形成司法合力,切实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案件详情
2024年1月至2024年10月,被告人赵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从网络平台购入多种保健食品,通过网络对外售卖。经检测,销售的保健食品中均检测出含有伐地那非、他达拉非、西地那非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成分。
科尔沁区检察院依法对赵某某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提起公诉。同时,我院启动公益诉讼程序,要求被告人赵某某依法承担相应民事侵权责任,支付惩罚性赔偿金人民币九千余元,并在国家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被告人赵某某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对刑事指控及公益诉讼请求均无异议。法院将择期宣判。
该案是科尔沁区检察院落实食品安全“全链条打击、全方位追责”的实践探索,通过刑事处罚震慑违法者,以公益诉讼要求违法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修复受损的公共利益。下一步,我院将持续贯彻“食品安全刑益同步审查”机制,推动形成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闭环,以司法力度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