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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公信 | 人民监督员“零距离”监督 助推阳光司法
时间:2025-09-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9月5日,科尔沁区检察院在未成年人专业化办案区,对两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件举行了一场特殊的不起诉宣布仪式。此次仪式首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对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并由检察官、家庭教育指导师共同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法治教育与家庭教育指导,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涉案的两名未成年人,因一时贪念实施了盗窃行为。案发后,主动投案自首,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真诚悔罪,最终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承办检察官经全面审查案件事实、社会调查及听取各方意见后,认为二人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悔罪态度良好,且系初犯、偶犯,符合不起诉的相关规定。经法定程序,检察院依法对其二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不起诉宣布仪式在温馨而庄重的未成年人办案区宣告室进行。在人民监督员的全程现场监督下,承办检察官依法向被不起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详细阐明了作出该决定的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并严肃指出了其行为的违法性、社会危害性。


邀请人民监督员对不起诉宣告全过程进行监督,是我院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深化司法民主建设的重要举措。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对不起诉决定的合法性、规范性进行了现场监督,并对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充分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认可。人民监督员表示,此种形式不仅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更体现了检察机关主动将办案活动置于阳光下的决心与自信,增强了司法公信力。


宣布仪式结束后,我院具有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师资质的检察人员对涉案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进行了耐心的法治教育和家庭教育指导。通过以案释法,深刻剖析了其行为的错误根源及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引导其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人生观和价值观,告诫其珍惜机会、改过自新、重返正轨。同时,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家庭教育缺失问题,与法定代理人进行了深入沟通,开展了专业的家庭教育指导,督促家长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改善家庭教育方式,加强亲情沟通,为孩子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家庭环境。


涉案未成年人深受触动,再次深刻反省了自己的错误,并表示将珍惜检察机关给予的宝贵机会,其中一名未成年在校学生表示今后一定努力学习,回报社会。另一名未成年人表示会积极学习一门技术,顺利回归社会。其法定代理人也深刻反思,承诺将加强对孩子的关怀与管教。


本次不起诉宣布仪式,是科尔沁区检察院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升办案质效的一次积极实践。它不仅是对涉罪未成年人的一次深刻教育挽救,也生动诠释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特殊司法理念与人文关怀。下一步,我院将继续深化检务公开,拓宽监督渠道,不断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水平,用司法温度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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