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崔平,第十一检察部主任高文山督导组一行到科尔沁区检察院调研督导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并召开座谈会,通辽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云志,科尔沁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江及自侦相关人员参加座谈会。
会上,调研督导组一行听取了我院近期正在办理的职务犯罪侦查案件的情况汇报。
崔平对科尔沁区检察院自侦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能,要把自侦工作当作“一把手工程”,既要抓早抓小,也要做到“稳、准、狠”。二是深挖案件线索,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不能就案论案,要深挖彻查,要多维度、系统化的侦查,力争打开自侦工作新局面。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打造一支懂业务、有担当、能够公正严格执法的自侦队伍,担负起司法人员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职责使命。
最后,王江表示,科尔沁区检察院将以此次调研督导为契机,认真落实上级院关于自侦工作会议的要求,强化自侦工作责任落实,提高自侦办案质效。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全院检察人员要深刻学习领会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剖析目前工作开展的难点和存在的问题;二是强化自侦队伍建设,迅速组建起一支“拉得起、靠得住、打得赢”的优秀办案团队,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监督职能;三是创新工作方法,探索数据赋能自侦案件新模式,利用大数据碰撞等方式,促进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办理模式转型升级,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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