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印发通报,对 2024年全区财政决算和政府财务报告工作先进单位予以表彰,通辽市科尔沁区检察院获评 “自治区本级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工作成绩突出部门”。
近年来,科尔沁区检察院高度重视财务规范化建设工作,锚定财务工作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目标,压紧压实财务工作责任,健全完善预算编制、经费审批、资产监管、账务处理、决算编制等全链条内控管理制度体系,严格执行财务收支两条线管理,做到各项经费使用合规合法、有据可查。聚焦财政决算和政府财务报告核心任务,累计核对收支台账、资产报表、财务报表等各类资料 60余份,筛查核实财务数据800余条,逐项校验数据逻辑、核对填报口径,及时整改报表编制中发现的细节问题,确保上报的财务报告数据真实精准、内容详实完整、格式规范统一,全面客观反映单位财务运行状况和预算执行质效,上报材料经自治区级财政部门审核,报送效率和报告质量均位居前列。
下一步,科尔沁区检察院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持续深化财务管理制度改革,不断提升财务人员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进一步强化预算的科学性、经费使用的合理性、资产管理的规范性,切实提升财务管理质效和经费保障水平,把财务规范管理的成效落到实处,为依法履行检察职能、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推动科尔沁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的财务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