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科尔沁区检察院2026年第一季度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向社会公开:
2026年第一季度,科尔沁区检察院全体检察人员共记录报告“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8件,其中班子成员填报3件,占比37.5%,环节干部填报3件,占比37.5%,普通检察人员填报2件,占比25%。
科尔沁区检察院将持续深化“三个规定”落实,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严守办案纪律、筑牢廉洁防线,不断提升检察公信力。
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
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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