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科尔沁区检察院2025年第一季度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向社会公开:
2025年第一季度,科尔沁区检察院全体检察人员共记录报告“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23件,其中班子成员填报5件,占比21.7%,环节干部填报13件,占比56.6%,普通检察人员填报5件,占比21.7%。
下一步,科尔沁区检察院将继续坚持“逢问必录”原则,进一步严格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强化司法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
202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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