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二季度,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常态化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作为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的重要举措,坚持高站位部署、高标准落实。按照“逢问必录”的要求,持续推动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贯彻执行走深走实。为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本院2024年第二季度“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公布如下:
2024年第二季度,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全体检察人员共记录报告“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11件,其中班子成员填报3件,占比28%,环节干部填报4件,占比36%,普通干警填报4件,占比36%。
下一步,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入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进一步严格办案纪律,主动接受监督,坚持“逢问必录”的原则,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强化追责问责,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