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执行
“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
情况通报
为持续抓好“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贯彻落实,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第一季度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向社会公布:
2023年第一季度,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全体检察人员共记录报告“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10件,其中班子成员填报2件,其他干警填报8件。
下一步,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推进“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贯彻落实,提高政治站位,践行使命,坚持“逢问必录”,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强化追责问责,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