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抓好“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贯彻落实,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第三季度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向社会公布:
2022年第三季度,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全体检察人员共记录报告“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9件次,其中班子成员填报5件次,环节干部填报2件次。
下一步,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严格落实“逢问必录”的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深入推进“三个规定”贯彻落实,严肃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公正廉洁司法,营造良好司法生态。
科尔沁区检察院
2022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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