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工作职责
负责对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执行机关刑罚活动和人民法院执行没收违法所得及其涉案财产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负责对监管被刑事拘留、逮捕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负责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羁押期限是否合法实行监督;负责对强制医疗执行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负责对刑事执行机关的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负责对罪犯又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对罪犯又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负责受理刑事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控告、举报和申诉;负责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开展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协助通辽市人民检察院办理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职务犯罪案件调查、侦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