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工作职责
整合部门:民事行政检察科
负责办理向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民事案件的审查、抗诉。对同级法院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办理管辖内的民事申诉案件;负责办理向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行政案件的审查、抗诉。对同级法院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