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整合部门:综合业务部
案件管理:负责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送案;办案流程监控;扣押、涉案财物监管;法律文书公开、案件信息公开;律师接待工作、电子卷宗制作;组织案件质量评查;检察业务数据统计、分析和办案质量考评;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使用管理的相关工作;组织人民监督员和听证工作。
控告申诉检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网络等诉求,受理群众控告案件、刑事申诉案件、国家赔偿案件、民事监督案件和其他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信访案件,开展国家司法救助、法律咨询等工作,依法保障来访人的合法权益,协调解决来访人的合理诉求,化解矛盾,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检察技术:制定检察机关技术工作发展规划,负责各专业门类实验室的规划、建设、维护及管理;从事鉴定、检验活动;负责自侦案件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的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负责对业务部门移送的技术性证据进行审查及对办案中遇到的电子、图像、声像及其他资料进行必要的专业处理;管理局域网、三级专网、监控设施;
法律政策研究:负责上级院及本院部署的专题调研工作检察理论研究和调查研究工作;组织申报完成高检院、自治区院课题,组织参加全国性、区域性年会论坛活动;检委会办事机构日常工作;组织学习最高检制发的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和自治区院制发的典型案例;检察建议的数量统计、报送工作;本院年度年鉴撰写报送工作;起草撰写党组书记、检察长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上所作的检察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