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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9)
时间:2020-11-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2月17日在科尔沁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贾令会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我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区委和上级院的决策部署,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围绕全区工作大局,依法行使检察权,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探索公益诉讼创新发展,强化智慧检务应用,加大从严治检力度,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队伍建设首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进从严治检进一步发展。

——提高政治站位,锤炼政治能力。决维护和捍卫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作为最大的政治,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全国“两会”精神作为首要任务,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强化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切实筑牢思想防线;全面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丰富党内政治生活,引领全院干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突出问题导向,整饬检风检纪。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和廉洁自律从检承诺书,实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全覆盖;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加大“纪律作风建设年”专项活动工作力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对领导干部和检察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为做好检察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二、维护稳定顾大局,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积极落实平安科区建设,全力助推经济社会繁荣发展,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加强院内外衔接配合,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2556人,受理涉黑涉恶移送审查起诉案件6件58人,提起公诉2件7人对外与纪委监委、公、法、司共同会签文件形成打击合力,对内制定周密方案确保办案质量;开通受理涉黑涉恶案件绿色通道,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精准引导侦查,精细案件审查,精心应对庭审,确保打准、打狠、打出声威和实效,让人民群众带着满满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迈进全面小康社会。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宽严相济不枉不纵。2018

年,我院案件量在自治区基层检察院中位列第一,面对巨大工作量,我们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强化犯罪惩治与以宽促和并举,扎实开展刑事检察工作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3553414人,比2017年增加了495851人。其中,受理审查逮捕案件8231171人,批准逮捕709994人,不批捕104150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5322243人,提起公诉14451951人,不起诉63105人,其他案件正在办理中,做到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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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保护全覆盖,助推未检工作更深更稳发展。创建“三个四”工作制度1,着力推进未成年人帮教预防工作精细有序开展。依托“玉琴工作室”2建立未成年人观护基地,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观护,均已重新就业;与教体局等相关部门建立救助“绿色通道”,帮助被侵害学生转校就读;通过作出不起诉决定等方式,帮助35名涉罪未成年人重入校门接受教育;搭建“检站对接”平台3,结合专业机构开展帮教、心理疏导98人次;投资48万元建设“未检专业化办案区”,推动规范办案与人文关怀的融合;争取区委、政府支持,联合教体局正在建设“科尔沁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未检工作经验被《人民日报》发文报道,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积极化解矛盾纠纷,有效修复社会关系。传承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形成立体化检察信访体系,对475件各类来信来访分流线索及时答复,成功化解2件缠访闹访信访案件,将矛盾解决在初始消灭在萌芽;制定《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实施办法》,形成相对完善的救助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共开展司法救助8件11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2万元,切实做到人性司法、救助急难,赢得群众赞誉。

——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精准扶贫取得初步成效。我院扶贫工作队进驻余粮堡镇六个村开展帮扶工作,积极协助落实发展产业、社会保障等扶贫政策。扶持贫困户大力发展庭院经济;为贫困户更换地埋电线,保障生产、生活用电安全;帮助贫困户子女免费就读,确保教育不缺位;慰问特困户,送去米面粮油和衣物,把温暖送到群众心里。累计帮扶63户建档立卡户实现了可持续性脱贫。

三、探索创新谋发展,深耕主责主业不放松

直面职能调整、格局重构的现状,聚焦热点开拓进取,做强做实监督主业,蹄疾步稳锐意改革,开创双赢多赢共赢的检察工作新局面。

——公益诉讼检察发力,为民生民意保驾护航贯彻“绿

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科学论断,在自治区基层检察院中成立首个公益诉讼检察部。对外与纪委监委建立案件线索双向移送机制,与林业、国土、环保、食药监、农牧业5部门会签《在公益诉讼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对内制定《加强公益诉讼内部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形成内外治理组合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50份, 督促行政机关履职;监督恢复造林23万余亩,参与打造绿色宜居环境;开展专项行动,严查美团外卖、毒豆芽产销等民生民利问题,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共立案152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各2件,诉讼请求均获法院支持。办理自治区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监督被告人张某波补植复绿164.89亩,取得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全面强化检察监督,严守公平正义防线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办理立案监督案件32件,追捕漏犯39人,追诉漏犯66发出书面纠正意见62份,检察建7份,如对社会高度关注的殴打公交司机的胡某军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建议交通部门健全机制,保障安全。提出抗诉16件,均获得上级院支持。其中,孙某春贩卖毒品案,宋某达诈骗案抗诉后改判,后者获评自治区十大优秀审判监督案件。强化刑事执行监督,保障执行不缺位。积极推进羁押必要性审查,使80名不需要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降低司法成本,消除社会对抗,办理的陈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获评自治区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强化民事行政检察,打造检察监督新的增长极。依托驻法院执行局检察室,前置监督节点,助力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行动。开展非诉执行专项活动,回应社会公众对“执行难”、“执行乱”问题的关切。

——优化工作机制,确保改革成果落地见效。深化完善

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完成第二批员额检察官择优选升工作,新增8名员额检察官充实办案力量加强检监协作,与纪委监委出台《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衔接办法》,保障职务犯罪案件查办、起诉工作顺畅、高效。共受理职务犯罪案件6件13人,提起公诉5件8人。推行案件受理“三优先”、案件办理“两统一”、案件流转“四集中”4等措施,全面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使65件此类案件的办理期限缩短至3天以内,大大提升了办案质效,工作经验在自治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培训班上作为教学样本得到推广,获得一致好评。

四、勇迎挑战重自强,筑牢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坚持把素质综合化、检务智慧化、司法透明化作为长期工作任务来抓,不断提升司法能力,积累发展优势。

——狠抓队伍建设,坚持素质综合化。增强接受巡视的高度政治自觉,不断巩固巡视成果,驰而不息推进作风建设;依托精细化管理考评机制,加快三类人员分类管理,增强检察人员职业荣誉感;定期进行案件评查,广泛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专家授课等活动,在通辽市检察机关公诉人论辩赛上,我院蒙汉两支代表队荣获团体三等奖;注重宣传调研,在各级媒体上发表信息和文章共计261篇,四个重点调研课题被自治区检察院立项、结项,数量居全市第一位,有力传播了检察声音;丰富检察文化,举办及参加各类文体活动,增强队伍凝聚力

——发挥科技职能,聚焦检务智慧化创新智慧视听

系统,案管部门逐案制作电子卷宗,公诉、侦监部门创建信息化办案体系,公益诉讼、民行部门利用无人机取证,检委会灵活应用智能语音录入助手,为案件受理、办理、调查、议事、议案提质加速;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机房、监控系统、网呈会议室改造,12309检察服务中心5已建设完成,办公、办案设施向先进化迈进;完善智慧预约平台,实现蒙汉双语接访,方便解决群众诉求;建立“科检律师交流”微信群,规范律师阅卷预约流程。

——拓展监督外延,促进司法透明化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之下。副检察长向人大常委会述职,获全票通过。接受人大常委会首次对员额检察官的履职评议,得到一致认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听庭评议,共同参与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主动接受监督。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加强门户网站、“两微一端”建设,接受人民监督员评议案件拓宽监督渠道,倾听社会各界声音;面向社会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142条,重要案件信息25条,公开法律文书1293份,增强司法透明度

2018年,我院检察工作在通辽市基层检察院中继续位列第一。被最人民检察院、检察日报社联合授予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称号,荣立自治区集体二等功;三个科室荣立通辽市集体三等功,两个科室受到集体嘉奖。在工作中涌现出了一批先进个人,先后共有十四名同志获评自治区个人二等功、自治区公诉人论辩赛“业务标兵”、通辽市个人三等功和嘉奖等殊荣。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总体上取得了新的进步。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各级领导的关心与支持,离不开各位代表及社会各界的关注与监督。我谨代表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及全体检察干警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一是各项工作发展不够平衡,有些检察职能发挥还不充分;二是检察权运行机制还不健全;三是担当意识和攻坚克难能力有待增强。对这些问题,我们将按照新时代新要求,着力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安排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提出了新要求,作为检察机关,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在新的一年,我院将牢牢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快推进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忠诚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锐意改革创新,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创造无愧于新时代的科尔沁检察新业绩。

一是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上追求新突破。黑恶势力是社会毒瘤,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侵蚀党的执政根基。我院将以问题为导向,加强能力建设,对涉黑涉恶线索积极研判、总结规律,继续重拳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扫黑和打伞并重,坚决做到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伞必打、有腐必反、有乱必治、除恶务尽,形成对黑恶势力的强大震慑,取得专项斗争的压倒性胜利。

二是在检察办案上追求高质量。司法办案是检察机关的主业,办好每一个案件是检察机关的担当。我院将更加全面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制,严惩破坏大局稳定、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及社会和谐稳定,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是在检察监督上追求新作为。积极适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更高要求,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有效监督上下功夫,提高检察公信力。着力推动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控告申诉检察、未成年人检察等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发展。

四是在机构改革上追求高质效。最高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已经完成,基层检察院的改革步伐日益临近。我院将严格落实上级院的机构改革方案,结合工作实际,优化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统筹检察人员分类管理,保障机构改革运行更加顺畅高效,以改革之手推陈出新,不断推动科尔沁区检察工作迸发新的活力。

五是在智慧检务运用上追求新成效。在检察工作中推进现代科技成果运用,进一步加强智慧检务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办案与新科技融合,以信息化、智能化助推检察工作规范化、便利化,不断提升检察工作质效和司法便民水平。

六是在队伍建设上追求高素质。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方式和改革业务教育培训模式,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注重培养专业精神、专业能力,努力造就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的新时代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使命要有新作为。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将牢记职责使命,勇于担当作为,坚决贯彻区委和上级院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不断谱写检察事业新篇章,为科尔沁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更多更优质的法治产品和检察产品,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附:

《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注释

1、三个四”工作制度:一是“四定四有”,细化工作机制;二是“四表一档”,规范帮教流程;三是“四剂良方”,强化释法说理。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通过该制度着力推进未成年人帮教预防工作精细有序开展。

2、“玉琴工作室”:2015年,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未检科成立了以检察官周玉琴同志的名字命名的“玉琴工作室”,设置专门工作区,兼具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心理测试、教育矫治、犯罪预防等职责。“玉琴工作室”通过与妇联、团委、教育等部门联动,与企业、公益组织合作,建立了“未检+社会化帮教预防新模式”实现了对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无缝衔接。

3、“检站对接”平台: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未检科与科尔沁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在未检工作上进行对接就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帮教工作信息对接、工作人员职业要求、未成年人信息保护、建档管理、考评机制等方面达成协议,由该站承担涉罪未成年人的心理疏导、教育矫治、社会调查等工作。

4、案件受理“三优先”:案管部门实行受理快审通道,实现公安机关移送的认罪认罚从宽案件优先分类捡案,优先专人录入,优先扫描并于受案当日移送公诉部门,便于案件高效流转;件办理“两统一”公诉部门设立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办理台账,对此类案件实行专人登记,在办理时实行统一告权、统一移送,避免司法资源浪费;案件流转“四集中”:公、检、法相互配合,对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案件实行集中移送审查起诉、集中提起公诉、集中审理、集中宣判,提高办案效率。

5、12309检察服务中心:12309检察服务中心是全国检察机关统一对外的智能化检察为民综合服务网络平台,通过12309网站、12309检察服务热线(电话)、12309移动客户端(手机APP)和12309微信公众号四种渠道,向社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检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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