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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六届市委第七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5-06-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5月27日至7月25日,六届市委第七轮巡察第五巡察组对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了巡察。9月3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把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不折不扣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要求。

(一)化部署,统一思想。2024年9月6日,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召开巡察反馈意见专题部署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等内容,及时通报巡察反馈意见并作出部署要求,充分认识做好巡察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迅速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

(二)加强领导,压实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党组书记统筹全院整改工作,其他班子成员抓好各自分管部门整改任务,研究制定整改方案,从牵头导、责任部门到个人层层分解任务、压实责任,确保任务分配明确、整改到位

(三)细化举措,狠抓落实。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对重要事项牵头部署、组织协调、全程过问、督办整改,带头领办整改。院党组通过召开党组、部门推进会等形式定期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研判整改难点、督促责任落实,分管领导随时跟踪巡察整改进展,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见效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围绕市委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逐项推进整改落实。经市委巡察整改验收组实地评估,巡察反馈的17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一)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履行职能职责方面

1、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作为党组会议讨论决策事项、研究部署工作的思想引领和首要内容 认真学习贯彻本领域的重要讲话和文件精神学习建立《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开展系统性学习。对“数字检察融合监督平台”内的数据模型开展综合研判分析,分情况对数据模型进行下架处理、督促整改、融合改版,确保数据模型的应用效果。深入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方面内容纳入党组会议规则、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等6项议事规则,并认真学习,切实做到入脑入心。切实筑牢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与科尔沁区水务局联合制定《关于建立河湖管护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指导意见》以强化河湖管护和检察公益诉讼的有效衔接,保障本地区水生态安全。

2、充分认识党的政治建设重要性修改完善《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贯彻执行“三个规定”具体办法》并严格执行,确保“三个规定”切实落实。将党史学习教育紧密融入宣传工作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新媒体等平台开党史知识课堂,加强对党史知识相关内容的宣传。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纳入党组常态化学习,认真履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主体责任,及时全面、准确规范、安全保密地向科尔沁区委、区委政法委和上级院请示报告

3、提高刑事检察监督质效。针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检委会进行充分讨论努力做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从源头深化案件质量,提高办案质效。强化日常监督,针对相关问题及时制发检察建议监督整改落实。加强公检法监督配合,就重大疑难案件与公安局、法院开展会商,确保案件刑罚得当。

4、重视民事检察监督工作积极运用数字手段提高民事案件办理数量,主动走访企业,询问企业法律需求,向企业宣传民事检察职能、受案范围等,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监督案件质量强化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组织办案人员参加案件信息公开及业务信息化专题培训及法律文书监管专项培训,促检察办案提质增效。与科区法院、科区公安、开发区公安联合会签《关于预防和打击虚假诉讼协作联动机制的意见》,建立预防和打击虚假诉讼的合作机制,确保此类案件的有力执行。

5、提升行政检察监督能力。针对发出的检察意见及时与行政机关沟通联系,督促行政机关按期回复。针对问题案件与行政机关进行磋商,对经营主体注销的问题听取行政机关意见,并对存在的漏洞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同时加强对检察建议回复的审查,以跟踪促整改,注重实质性纠正问题,切实保障检察建议落地生效。

6、提高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成效。严格执行法律和规范性办案要求,依法、全面、客观收集和审查证据,加强初步调查,确保每一份检察建议依据充足。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岗位能力培训,强化办案人员线索挖掘能力、调查能力、线索研判能力和综合履职能力。严把案件立案关,坚决杜绝办凑数案、瑕疵案,守好高质效办案的入口关。严控案件质量关,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自评,从实体和程序上做到合法规范。常态化开展“回头看”工作,确保检察建议内容整改落实到位,提升办案质效。

7、全面深化改革。严格落实相关规定,加强监检配合,积极落实执法监督衔接机制,形成监督合力。持续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丰富工作举措,成立公益法律服务工作站,积极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主动邀请企业参加了解检察工作。

8、增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切实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有针对性开展进校园宣讲活动,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三无”(无违法犯罪学校、社区、村屯)创建活动,同时开展未成年人家庭指导工作,督促引导未成年人父母和其他监护人改进家庭教育方式、正确履行监护职责。切实履行党组在意识形态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责任落实机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要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及党组成员述职述廉报告中,与党建工作、检察业务等全局性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加强理论学习,严格落实媒体平台“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规范网络信息传播行为,守好舆论阵地。常态化学习保密工作相关规定,进一步贯彻党的保密工作方针,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加强涉密人员管理切实筑牢保密防线。

(二)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防范廉政风险方面

9、全面贯彻落实从严治党。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决落实“一岗双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与检察业务工作深度融合。进一步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通过深入交流,帮助党员自我反思,增强党性修养聚焦关键岗位、重点人员,结合工作实际查找个人廉政风险点,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对廉政风险精准发现、精准处置、精准防控组织检察人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和职业法规,提高检察人员个人素养和守纪意识。深刻剖析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开展以案促改和警示教育活动,切实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同时加强日常检查和监督,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决遏制队伍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

10、依法廉洁用权加强对《检察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禁业清单》的学习,并严格贯彻执行使检察人员真正做到内于心,外化于行。每年对本院人员及配偶、子女等从事律师或涉企事项开展定期排查,确保依法廉洁用权。

11、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提升涉案资金管理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修改完善《科尔沁区检察院内控制度》,进一步提升内控能力。组织学习《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预算管理办法》,提升采购人员能力修改完善《科尔沁区检察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明确资产采购及报废标准,规范固定资产管理认真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文件,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

12、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按照组织部门外出考察学习备案要求,对外出考察学习等情况及时向组织部门请示备案。提升办公办案效率设立公益法律服务站,对工业园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提高利用率。修订《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考核办法(试行)》中关于内外宣、调研文章任务量的相关内容,切实落实为基层减负。加强对保密工作的教育培训,确保保密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严把调研文章质量关,对每一篇调研文章及时查重后再向外推送发表。

13、主动担当尽责、切实为民服务建立司法救助线索移送机制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移送,及时救助进一步严格审核申请材料,确保救助工作准确性和公正性。加强与退役军人事务局、残联等单位的沟通联系,建立联签机制。严格落实《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强化监督问责。坚持信访法治化,严格开展首次信访反向审视,进行分析研判,及时进行释法说理,依据法治化程序进行矛盾化解。组织开展案件信息公开专项培训,切实提升对检务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秉持“能公开尽公开原则”,对社会广泛关注的、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案件向社会公开。

(三)落实党的组织路线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4、进一步严肃党内民主决策制度。坚决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有关党内法规。对《中共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规则》《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进行修改完善。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及纪律严格执行上会议题审核制度,提升做好党组记录能力,确保党内记录规范化。将《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检委会学习中,并依法依规及时对检委会委员进行调整,确保检委会人数符合规定。

15、优化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干部选拔晋升制度,在干部选拔晋升中充分考量检察人员的学历、工作水平、工作业绩、综合能力等相关因素。严格落实回避制度,完善《中共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规则》,细化党组会会议议程,规范党组会回避、讨论等环节,切实提高班子成员集体决策意识民主决策能力。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程序,及时与组织部、政法委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规范的选人用人程序规定,并在工作中严格落实。院党组将年轻干部培养作为政治任务,坚持依岗选人、依事择人。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队伍》等相关规定,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健全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与使用,通过公务员招录、书记员招录、择优选调等方式逐步配强队伍,通过环节干部调整,补充年轻力量,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

16、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切实压实主体责任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党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规范程序完成党支部选举工作。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制度,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引导党员干部深入查摆自身存在问题和不足,深挖思想根源,充分运用批评与互相批评,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不断提高党员素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严格按照上级党委下发的《发展党员手册》所列流程发展党员,进一步规范管理党员档案材料。

(四)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面

17、常态化坚持巡察整改成效进一步深化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修改完善《科尔沁区检察院党组工作规则》,针对“三重一大”项目等重点工作党组加大审核把关力度,进一步加强“三重一大”制度执行。全面贯彻从严治检要求,切实加大对“三个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和密度,抓经常抓反复,加强对“三个规定”原文的学习,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每位检察人员都能准确理解并掌握其精神实质,增强执行“三个规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三个规定”制度落细落实。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进一步落实巡察整改要求,努力以巡察整改的各项成果助推科尔沁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是全面抓实严管就是厚爱院党组坚持严的主基调,坚决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不断深化主体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认真履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健全正风肃纪反腐长效机制。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民主集中,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统筹推进党的各项建设。

二是将巡察成果融入主责主业。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推进各项检察工作提质增效的有力抓手,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抓实科学管理引导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检察业务工作能力,切实将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为强化队伍建设和服务群众的强劲动力。

三是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此次巡察整改工作成果作为下一阶段改进和提升检察各项工作的重要契机,把问题整改与全面从严管党治结合起来,与落实区委和上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各项检察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巡察整改的全面落实实现作风的彻底转变、工作成果的全面提升、工作面貌的切实提振,持续巩固提升巡察整改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电话:0475-8210749,邮政信箱: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电子邮箱:12309@tongliaokeqqjcy.gov.cn。也可以向区纪委监委驻区委政法委机关纪检监察组反映,联系电话0475-8315187。

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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