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科尔沁区检察院未检检察官联合通辽市“方舟心理咨询中心”心理咨询师,深入辖区司法所,对在社区矫正的未成年人开展日常监督走访和心理疏导。此次走访重点围绕矫正期间活动情况、家庭监护情况、思想动态以及是否存在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等问题,通过查阅档案、与司法所工作人员座谈、与未成年人本人谈话及专业心理评估等方式,全面了解社区矫正帮教实效。

走访中,检察官逐一核查在矫未成年人档案,对照入矫宣告、月度报到、思想汇报、公益劳动等内容。结合司法所反馈情况来看,少数未成年人虽能遵守矫正基本要求、按时完成社区服务,但普遍存在思想汇报流于形式、情绪波动较大、亲子沟通不畅等情况。针对这一现状,检察官当即调整走访方案,邀请心理咨询师一同开展谈话评估。
起初,未成年人面对交流时十分拘谨、不愿敞开心扉。心理咨询师通过轻松对话和房树人绘画引导其表达内心感受,并结合青少年心理量表进行评估。评估发现,他们因过往涉案经历存在明显自卑心理,对未来就业和人际交往感到焦虑,不少家庭亲子沟通方式简单生硬,家庭支持相对不足。针对这些情况,心理咨询师现场制定疏导方案,围绕认知调整、情绪管理、亲子沟通技巧等方面开展心理疏导,引导其正确看待过往经历,缓解焦虑情绪,增强自我认同感。
检察官在心理疏导过程中同步开展法治教育,结合案例讲解社区矫正期间应遵守的规定,提醒他们警惕社会闲散人员拉拢、出借身份证和电话卡等风险。走访结束后,检察官向司法所反馈三点意见:一是丰富教育矫治形式,增加职业规划和法律常识课程;二是密切关注未成年人交友圈变化,防范不良群体渗透;三是联合妇联、教育等部门对监护人开展亲职教育,压实家庭监护责任。同时,建议司法所将心理疏导纳入日常矫正方案,逐步形成“检察监督+心理帮教+家庭支持”的联动机制。
社区矫正监督不是简单的程序回访,而是未检检察官办案向后延伸的重要抓手。通过联合专业心理咨询力量,既检验帮教措施是否落地,也及时排查监护漏洞和侵害风险。下一步,我院将梳理涉罪未成年人监护履职薄弱、心理帮扶需求突出等共性问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多部门协同联动,持续完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体系,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