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印发关于选树“内蒙古自治区坚强堡垒模范支部”的通报,我院第三党支部荣获“内蒙古自治区坚强堡垒模范支部”称号。
“民益先枫”
我院第三党支部以“民益先枫”党建品牌为引领,运用“12309”党建工作法一体推进法律监督与服务民生工作,紧扣检察职能,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做优司法为民,切实提升党建工作和检察履职能力水平,在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战斗堡垒中担当作为,充分发挥党支部的凝聚力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此次荣誉是肯定,更是鞭策,第三党支部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改进自身工作,时刻维护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努力锤炼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质和务实担当的优良作风,持续高质效推进检察工作新发展,为科尔沁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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