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科尔沁区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联合科尔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监督行动,对辖区零售药店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检查,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在辖区内多个零售药店,检察人员和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一起通过“实地检查+电子数据核查”双线模式,以处方药管理、网络售药、质量安全为重点,对无处方销售、执业药师“空岗代签”、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混放、违规寄递处方药以及标价不规范、信息不透明等问题进行检查,详细查看了供货商资质、药品合格证明、进货记录,核查处方药销售记录与处方笺对应情况,查看网销药品流程记录,核查处方药订单审核、电子处方留存、快递面单与销售记录是否一致等。对发现个别药店存在处方药存储不规范、监督检查信息公示不全、部分药品价格未公示等问题,提出现场整改意见。同时,检察人员向药店工作人员宣传药品安全相关法律知识,增强经营者合法经营意识。
科尔沁区检察院将持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通过公益诉讼“回头看”跟进整改落实情况,为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提供“法治保障”,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