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科尔沁区检察院联合科尔沁区消防救援大队、科尔沁区看守所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监督下开展了监管场所消防安全系列活动。看守所作为监管场所,其消防安全管理至关重要,通过该活动,进一步压实看守所消防安全责任,增强全体民辅警、驻所检察官及司法警察的消防安全意识,培养“一懂三会四个能力”,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充分保障在押人员的生命健康和监管场所的环境安全。
一懂监管场所火灾危险性,上好消防理论课。由消防讲解员普及基本的起火原因、灭火知识、疏散逃生方法、预防火灾的常识等,让参训人员都能充分了解火灾的危害性、用火用电安全以及掌握应对火灾的正确方法。
三会在发现火情时及时报告、有效逃生、扑救初起火灾。由消防员向参训人员演示了发现火情时第一时间的应急办法,处理初起火灾的方式方法并进行消防演习,现场指导操作,确保每一名参训人员都能在火灾初起时,及时分工并熟练掌握使用灭火器材,将火灾控制在萌芽阶段,尽可能为消防扑救赢取足够时间。
四能及时组织扑救、消除火灾隐患、提高疏散及教育能力。在消防演习结束后,消防人员在看守所领导及驻所检察官的陪同下对看守所进行整体消防安全大检查,对监区电线线路、厨房用火、消防器材的配备、应急设施的运行以及消防通道的通畅等多方面进行细致检查,对于存在隐患的部位进行重点标识并提出整改意见,同时建议对在押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学会基本的自救常识,无论在任何地方都能有效保障自己的生命安全。
夏季用火用电需求量增大,科尔沁区检察院将加强看守所周边消防安全检查,在保证高墙内安全的同时,有效防止周边火种起火发生火灾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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