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尔沁区检察院聚焦清廉机关建设各项目标要求,以创建模范机关、先进基层检察院为抓手,把廉元素融入检察工作全过程,着力锻造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
01
坚持政治引廉,把准“总引擎”
将清廉机关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机关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布局,制定《“模范政法机关”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与《“廉洁文化进机关”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阶段,确定工作步骤,完善政治督察机制,力求通过扎实举措强化专项整治监督力度,切实筑牢政治忠诚的思想根基。
02
坚持教育正廉,念好“紧箍咒”
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推进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巩固和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切实增强党员守纪律、讲规矩的政治自觉。通过党组书记讲主题党课、青年检察人员上讲台等,分享心得感悟、强化纪律教育。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走进警示基地接受教育,以案为鉴,引导教育党员旗帜鲜明讲政治、依法履职慎用权、加强修养谨言行。组织“廉洁从检”演讲比赛、拍摄短视频等活动达到法纪铭于心、清廉践于行目的。
03
坚持监督促廉,提升“约束力”
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落实《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党风廉政常态化谈心谈话工作制度》;把廉洁要求贯穿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之中,组织职务职级晋升、新调入干部、新聘用人员等进行廉政谈话会;定期开展执行“三项规定”专项督查,相关情况记入个人廉政档案,作为年度考核、绩效考核和晋级晋升的重要依据;持续加强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和源头治理,对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从制度机制方面着手,制定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督促全体检察人员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要求和管理规定,以过硬的纪律作风和廉洁自律保障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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