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院情介绍
领导简介
机构职能
网上举报
网上申诉
检察长信箱
律师预约平台
法律咨询
代表委员联络平台
案件信息公开
案件信息公开
扫描关注科尔沁区检察院
微信二维码
当前位置:首页>>案件发布
小橘灯·半月谈丨守护·微光——附条件不起诉
时间:2026-05-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开篇语

法律有尺度,更有温度。未成年人保护,不仅需要目光的注视,更需要制度的守护。

强制报告、督促监护、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入职查询、合适成年人到场——这些特殊制度,是检察机关为孩子们编织的防护网。它们让侵害被看见,让监护不再缺位,让迷途得以归航,让未来不被过往定义,让校园多一道安全,让司法程序中不再有孤独的身影。

每一项制度,都是一束光。它们照进家庭、学校、社会、司法的每一个角落,在孩子最需要的时候,托起底线、传递希望。

什么是附条件不起诉

附条件不起诉是对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

适用条件

对于符合以下条件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

(一)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时系未成年人的;

(二)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的(1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2侵犯财产罪,3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三)可能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四)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符合起诉条件的;

(五)犯罪嫌疑人具有悔罪表现的。

对于符合附条件不起诉条件,实施犯罪行为时未满十八周岁,但诉讼时已成年的犯罪嫌疑人,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