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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理说丨从“热心肠”到“冷铁窗”:掩隐罪如何悄然盯上你我?
时间:2025-12-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案情回顾

“兄弟,明天有个人去银行取钱,你帮我盯着他点,我拿到钱后给你五百块辛苦费,来不来?”

“看别人取钱就能轻轻松松赚五百块吗?现在能转账为什么非要取现交易?哥们儿你这钱肯定有什么说法吧?”

“你就记着兄弟,发财少不了你的。”

李某应朋友姚某所求,和姚某在银行门口看守台某取现二十万元人民币,台某将所取现金交给了姚某。事后李某获得姚某承诺的五百元“好处费”。经本院提起公诉,法院认定李某明知是犯罪所得,帮忙予以转移,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姚某被另案处理。

什么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何防范法律风险?——守住底线,远离陷阱

1.不要贪图小利:不被“高额佣金”、“日结报酬”诱惑,概不参与“跑分”、“刷单”等非法活动;

2.保护个人信息:不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电话卡、支付宝、微信账户,不随意提供身份证、刷脸验证服务;

3.拒绝人情“道德绑架”:对亲朋好友提出的“过渡资金”、“代收款项”、“帮忙处理可疑财物”的请求应提高警惕、明确拒绝;

4.主动举报,自我保护:发现可疑犯罪所得,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不知情”不是挡箭牌,“帮忙”不是免罪符,出借银行卡、帮忙取现、代为转账等行为,看似“无伤大雅”,实则可能成为犯罪链条的关键一环。

增强法律意识,守住道德底线,不为蝇头小利所动,不为人情所困,才是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最负责任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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