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盏灯,照亮歧路;一堂课,唤醒迷途。今天,我们要关注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件。探讨未成年人多次盗窃背后的“侥幸”深渊。
案件回放:从“试一试”到“停不下来”
17岁的小明(化名)偶然发现某无人售卖便利店存在系统漏洞,只需付款时用手机遮挡就可以躲开监控的盲区。在接下来的两个月里,小明先后3次盗取香烟、零食等物品。第一次“得手”的轻易和未被发现的“幸运”,催生了他“再试一次”“不会被发现”“东西不值钱”的侥幸心理,正是这种心理,让他从偶发的好奇尝试滑向了有意识的多次盗窃。
无人售卖便利店店主清点库存发现物品丢失后报警,很快小明被抓获归案,他才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经鉴定小明盗窃的财物价值人民币500元,其行为构成了盗窃罪,案发后小明的监护人赔偿了便利店的损失。
检察官释法
穿透“侥幸”迷雾,认清法律红线
侥幸心理危害极大,作为未成年人检察官,我们有必要对这种心理进行深入剖析,帮助未成年人和家长们看清其本质与危害。
01
侥幸心理的“迷思”与真相
“金额小,不算事”“就一袋零食,没人管”,事实上许多未成年人甚至家长存在认识盲区,认为盗窃财物价值不高就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但我国《刑法》第264条中明确规定:两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无论金额大小均构成盗窃罪。小明的行为构成三次,并完全符合“多次盗窃”的构成要件。
“没人看见,就没事”。其实监控无处不在,电子支付记录、设备后台日志都是铁证。同时,利用他人疏忽或设备漏洞实施盗窃,同样也是非法行为。
02
侥幸心理的根源与放大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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侥幸心理的沉重代价
04
预防关键点:
家庭监管与场所防护并重
家庭:加强沟通与监管,关注孩子异常消费和物品来源;进行严肃的法治教育,明确告知“小偷小摸”的法律红线,要培养未成年人健康的金钱观和抵御诱惑的能力。
学校:深化法治教育,让未成年人在校多接触法律方面知识,利用“法治进校园”等活动向在校学生普及法律常识。
社会:建议商家完善无人售卖机等设备的安全防护和监控系统,及时修复漏洞,加强安保巡查。
检察官寄语
侥幸心理,是未成年人滑向犯罪深渊时最常踏上的那块松动的石头。它看似能带来一时的“轻松”或“获益”,实则通向的是荆棘密布、代价高昂的歧路。法律是冰冷的理性,也是温情的守望,它为迷途的孩子点亮了“小橘灯”,指引着救赎与回归的方向。希望每一名少年,识破侥幸的幻想,在阳光下,走好青春的每一步,下期课堂,我们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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