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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橘灯 · 案鉴课堂|切勿心存侥幸 “小偷小摸”也构罪
时间:2025-08-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盏灯,照亮歧路;一堂课,唤醒迷途。今天,我们要关注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件。探讨未成年人多次盗窃背后的“侥幸”深渊。




案件回放:从“试一试”到“停不下来”


17岁的小明(化名)偶然发现某无人售卖便利店存在系统漏洞,只需付款时用手机遮挡就可以躲开监控的盲区。在接下来的两个月里,小明先后3次盗取香烟、零食等物品。第一次“得手”的轻易和未被发现的“幸运”,催生了他“再试一次”“不会被发现”“东西不值钱”的侥幸心理,正是这种心理,让他从偶发的好奇尝试滑向了有意识的多次盗窃。


无人售卖便利店店主清点库存发现物品丢失后报警,很快小明被抓获归案,他才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经鉴定小明盗窃的财物价值人民币500元,其行为构成了盗窃罪,案发后小明的监护人赔偿了便利店的损失。



检察官释法


穿透“侥幸”迷雾,认清法律红线



侥幸心理危害极大,作为未成年人检察官,我们有必要对这种心理进行深入剖析,帮助未成年人和家长们看清其本质与危害。


01

侥幸心理的“迷思”与真相



“金额小,不算事”“就一袋零食,没人管”,事实上许多未成年人甚至家长存在认识盲区,认为盗窃财物价值不高就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但我国《刑法》第264条中明确规定:两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无论金额大小均构成盗窃罪。小明的行为构成三次,并完全符合“多次盗窃”的构成要件。


“没人看见,就没事”。其实监控无处不在,电子支付记录、设备后台日志都是铁证。同时,利用他人疏忽或设备漏洞实施盗窃,同样也是非法行为。



02

侥幸心理的根源与放大效应



未成年人世界观、法律意识尚不成熟,容易缺乏规避风险的能力。盗窃带来的即时利益刺激性强,容易压制对长远后果的立行思考。家庭、学校监管缺失,让侥幸心理有了滋生和蔓延的空间,一次未被纠正的“小恶”,可能成为更大犯罪的起点。



03

侥幸心理的沉重代价



法律代价:刑事犯罪记录是伴随一生的沉重烙印,影响升学、就业、出国等重大人生选择。

个人发展代价:本人可能面临羁押或中断学业;即使获得附条件不起诉或者缓刑,也需要接受严格的考察、矫治和教育,失去部分自由。

心理与社会代价:本人会承受巨大的心理压力、愧疚感,损害家庭声誉,给父母和家庭带来痛苦和伤害。


04

预防关键点:

家庭监管与场所防护并重



家庭:加强沟通与监管,关注孩子异常消费和物品来源;进行严肃的法治教育,明确告知“小偷小摸”的法律红线,要培养未成年人健康的金钱观和抵御诱惑的能力。


学校:深化法治教育,让未成年人在校多接触法律方面知识,利用“法治进校园”等活动向在校学生普及法律常识。


社会:建议商家完善无人售卖机等设备的安全防护和监控系统,及时修复漏洞,加强安保巡查。

02

检察官寄语


侥幸心理,是未成年人滑向犯罪深渊时最常踏上的那块松动的石头。它看似能带来一时的“轻松”或“获益”,实则通向的是荆棘密布、代价高昂的歧路。法律是冰冷的理性,也是温情的守望,它为迷途的孩子点亮了“小橘灯”,指引着救赎与回归的方向。希望每一名少年,识破侥幸的幻想,在阳光下,走好青春的每一步,下期课堂,我们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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