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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尔沁区检察院2024年第一季度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通报
时间:2024-04-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全面接受社会监督,现将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第一季度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向社会公开:

2024年第一季度,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全体检察人员共记录报告“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23件,其中班子成员填报8件,占34.8%,环节干部填报11件,占比47.8%,普通干警填报4件,占比17.3%。从填报类别看均为司法办案类。

下一步,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严的主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把常态化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作为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的重要举措,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司法环境。

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4月8日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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