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第四季度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向社会公布:
2023年第四季度,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全体检察人员共记录报告“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44件,其中班子成员填报8件,占比18.1%,环节干部填报23件,占比52.2%,普通干警填报13件,占比29.5%。从填报类别看大多数为司法办案类,占比86.3%。
下一步,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坚持“逢问必录、应报尽报”原则,定期公布落实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充分发挥“三个规定”制度威力,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公正廉洁司法,营造良好司法环境。
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