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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尔沁区检察院2023年第三季度执行 “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 情况通报
时间:2023-10-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规范运行,现将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第三季度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向社会公布:

2023年第三季度,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全体检察人员共记录报告“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28件,其中班子成员填报6件,占21.4%,环节干部填报16件,占比57.1%,普通干警填报6件,占比21.4%。

下一步,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入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进一步严格办案纪律,主动接受监督,坚持“逢问必录”的原则,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坚持通报制度,强化追责问责,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营造良好整治生态。

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10月8日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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