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法警队共有干警8名,队长1名,教导员1名,司法警察6名。
(一)部门工作职责
负责保护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案件的犯罪现场。执行传唤、拘传。负责协助执行监视居住、拘留、逮捕,协助追捕在逃或者脱逃的犯罪嫌疑人。负责参与搜查。负责提押、看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负责送达有关法律文书。负责保护出席法庭、执行死刑临场监督检察人员的安全。负责协助维护检察机关接待群众来访场所的秩序和安全,参与处置突发事件。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法警队紧紧围绕检察工作发展全局,积极参与机关职责开展工作。履行法警队职责方面,执行送达法律文书,协助公益诉讼、民事行政部门调查取证,驻看守所执勤。协助远程提审犯罪嫌疑人,处理各类群访、闹访事件,执行安保任务,完成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有效的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警务保障。
(三)组成人员:
分管领导:金丹(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员额检察官)
队长:李红伟
教导员:包金祥
科员:王兴林、周建、许冬冬、金万良(事业编)、陈子辉(事业编)、彭海亮(事业编)、李响(辅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