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基本情况
第四检察部现有干警8名,其中员额检察官3名,检察官助理2名,聘用制书记员3名。
(一)组成人员
分管领导:周志军(检委会专职委员、员额检察官)
部门主任:肖宇东(员额检察官)
部门副主任:赵明辉(员额检察官)
检察官助理:王杨、徐杨
书记员:李诗文、唐苏日娜、王晓芳
(二)部门工作职责
整合部门:民事行政检察科
负责办理向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民事案件的审查、抗诉。对同级法院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办理管辖内的民事申诉案件;负责办理向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行政案件的审查、抗诉。对同级法院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联系电话:0475-8210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