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基本情况
第五检察部现有干警7名,其中员额检察官3名,检察官助理2名,聘用制书记员2名。
(一)组成人员:
分管领导:周志军(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
部门主任:马向南(员额检察官)
部门副主任:么宏宇(员额检察官)
员额检察官:沈宏伟
检察官助理:林婧、谢碧莹
书记员:吴晓琳、史锦仪
(二)部门职责
负责办理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证等领域以及新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对提起诉讼的案件派员出席法庭;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相关规定,办理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章第一节和第六章第六节罪名案件,并根据案件情况提起公益诉讼。
联系电话:0475—8234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