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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4年)
时间:2024-03-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年3月 1日在科尔沁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 代检察长 王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忠诚履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光荣使命,全力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司法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队伍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办案质效及各项检察工作领跑全市,走在全区前列,先后荣获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自治区级文明单位74项县(区)级以上荣誉

一、聚焦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坚定发展方向

以主题教育成果找准检察发展新坐标。党组研究主题教育工作5次,党组理论中心组、支部集中学习85次;聚焦制约高质量发展的堵点难点,召开检视问题专题研讨会议,共查摆问题88个,已全部整改完毕;组织在职党员69人开展双报到双服务活动,参加普法宣传、专题讲座、捐赠书籍等活动71次。暴雪灾害等险重任务中冲锋在前,在服务群众中传递检察温情。

以“一院多品”探索党建业务双融双促新路径。秉持党建引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理念,开展“一支部一品牌”创建活动,打造“精侦护检”、“反诈先锋队”、“权心维你”等8个党建品牌,业务工作渠道不断拓宽。4个党支部被评为科尔沁区“坚强堡垒支部”,形成党的建设和业务工作同频共振、一体推进的良好局面。

以优质文化宣传开创意识形态领域新局面。深入践行“全程、全息、全员、全效”传播理念,撰写内宣信息172篇,被市级以上媒介采用97篇;完善新闻宣传管理暂行办法,打造“你好新同学”、“师徒组”等系列栏目。发布外宣信息1130条,被自治区级以上媒体采用160条。新媒体儿童自护作品被评为国家级影响力法律融媒体作品,意识形态工作基础更加夯实,检察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二、聚焦服务发展大局,在做好“两件大事”上强化检察担当

围绕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稳定屏障建设,持续加强公益诉讼检察保护。扎实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联合两省区六地检察机关共同签署《西辽河生态保护跨区域协作机制》,跨区域西辽河保护立体式协作路径不断拓宽;深耕“4+10”法定领域,开展“生态检察三大协作统一行动”,实现绿色矿山、水资源保护,草原修复、科尔沁沙地治理等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检察高效衔接;纵深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办理行政机关对河道内建房等违法行为怠于履职案件11件,制发检察建议书5份,累计拆除河道违法建房面积约3800平米,保障河道过流通畅,维护河岸堤防安全。

围绕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建设,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做好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批准逮捕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破坏民族团结犯罪案件4件4人,提起公诉13件14人;对杨阿三恶势力犯罪集团提起公诉12人,主犯杨阿三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以扫黑除恶常态化,夯实国家安全稳定根基。

围绕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助力打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贯彻落实企业合规的相关部署要求,聚焦合规构建重点,探索推行“九个一”工作法,依法严格适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办结自治区首例“合规前置”案件,办案经验在全区刑事检察工作会上做交流发言,企业合规工作被《法治日报》内参刊发,受到最高检、自治区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建立通辽市首个三级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联络站”,搭建起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联合保护平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成果凸显。

围绕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助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持续践行“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等群众教育实践活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以民族法治宣传为载体,走进敖力布皋镇、丰田镇等农牧区开展“金秋助农护丰收”等系列普法宣传及红色故事分享36次,精心打造科尔沁检察特色民族工作品牌,被命名为科尔沁区级、通辽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三、聚焦司法为民,在纾解群众急难愁盼中贡献检察力量

持续助力乡村振兴工作。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聚焦五大方面,检察长到包联单位莫力庙种羊场、半截店牧场调研25次,全力助推乡村振兴与法治乡村建设深度融合发展;以“法治温暖童心、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为角干等学校师生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为大林镇三个村安装路灯,全力完成角干一村自来水井房设备改造,解决制约乡村发展的重点问题。

持续延伸诉源治理触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续推进“法律七进”工作,开展“法治服务直通车”送法进乡村、进校园等活动22次,推动形成良好法治氛围;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等120余人次参加“人大代表集中视察”、“政协委员看科区同心共筑法治梦”等活动,积极推动人大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衔接转化,针对人大代表反映的303国道孔家村段道路长期存在安全隐患问题,通过磋商、跟进监督、公开听证等方式督促多方职能部门,从根源上消除安全隐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持续做好多元矛盾化解。秉持“如我在诉”理念,领导干部包案办理社会效果最大化,将矛盾纠纷解决在首办环节,防止矛盾累积、信访上行。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255件,均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和3个月内结果性答复,回复答复率100%;组织开展公开听证146次;建立“国家司法救助+社会救助”机制,救助34件38人,发放救助金41.8万元。办理的2起案件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典型案例。

持续强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建立“石榴籽”未检办案团队,实行“检察+N”综合保护模式,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25件34人,提起公诉25件35人。对涉案未成年人精准帮教,不批准逮捕32件58人,不起诉78人,帮助复学15人,升入大学9人,重新就业21人;创新打造“小橘灯”心理驿站品牌,“小橘灯”半月谈栏目推出原创普法小视频12期,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宣讲36次,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76人次,家庭教育指导93人次。

四、聚焦法律监督职责,在现代化理念路径中维护司法公平正义

持续做实刑事检察监督。紧紧围绕最高检“以斗争本领增强履职质效”的总要求,依法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件关乎民生民心案件。受理移送审查逮捕案件555件729人,审查起诉案件1746件2246人,批准逮捕385件467人,提起公诉1045件1240人;严厉打击电信诈骗、涉众型集资诈骗、帮助信息网络、侵害妇女儿童犯罪,提起公诉152件190人,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健康安全;发出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65份,监督立案44件、监督撤案48件,追漏捕漏诉43人;提起公诉职务犯罪案件3件5人,向相关职能部门移送职务犯罪线索9件,追赃挽损1209万元,为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贡献检察力量。

持续做优民事检察监督坚持精准监督理念,推动监督办案提质增效,民事检察“三低两少”问题治理初见成效。办理的寿某某与沈某某民间借贷纠纷裁判结果监督案,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以求极致精神稳步提升生效裁判监督质效,办理的2件裁判结果监督案件获改判,有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法维护弱势群体权益,办理支持起诉案件7件29人办理审判活动、执行监督等案件37件,提出检察建议26件,均被采纳

持续做强行政检察监督。探索建立在党委领导下的“行政”+“检察”沟通协调机制聚焦市场主体发展中的痛点难点堵点,持续开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向行政机关发出类案检察建议5件,被建议单位均采纳并整改;办理审判活动、执行监督案件16件;积极有序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意见书72件,助推社会治理效能提升。

持续拓展公益诉讼工作渠道。凝聚多方公益保护合力,公开招募“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21人,构建“多方参与、共治共享”公益诉讼保护新模式。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双碳”目标贯穿具体司法办案全流程,就保障城市道路通行安全问题向相关企业制发的检察建议,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优秀检察建议;提起的高某、李某等人滥伐林木案,系通辽市首例林业碳汇赔偿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法院判决支持全部诉讼请求。

开启数字检察现代化监督模式。践行“功能性基地-数字检察赋能-专项活动支撑”理念,在政法委的大力支持下,建成自治区首家“1+6+N”模式“数字检察融合监督指挥中心”,多个模块实质化运行,实现由被动监督向主动监督、由个案监督向类案监督、由局部监督向全域治理的三个转型。构建的数字化监督办案“科尔沁多维侦查监督数据模型”,荣获全区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二等奖,并在自治区检察系统推广使用。

五、聚焦扛旗帜保本色,在全面从严治检中锻造检察队伍

加强自身建设,夯实基础底色不断丰富“三会一课”等载体,组织开展红色教育、宪法宣誓、书画笔会和主题观影等活动10次,不断提高检察人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采取“请进来、走出去”方式,组织参加高层次培训112人次,分4批次到先进地区学习考察,深入践行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赓续优秀科检文化底蕴,开展“迎五四、庆七一”等团建活动,科尔沁风帆排球队获全市、科尔沁区多项比赛冠亚军荣誉,队伍凝聚力持续增强,检察人员职业使命感、荣誉感、归属感全面提升。

淬炼专业素能,打造业务亮色。坚持实战实用实效导向,以年青干部素能提升为重点,开展检察队伍素质能力提升工程,培养全国、全区知识产权检察人才各1名,培养全区检察业务标兵、业务能手、明星书记员各1名,3名“85后”,3名“90后”人员通过员额检察官遴选入额,队伍梯次结构更加优化;实行全员、全面、全时考核,运用《科尔沁区检察院检察人员考核办法》,选树不同业务条线先进典型22人,激励检察人员求真务实、担当实干。

强化正风肃纪,涵养清廉本色。坚持主动接受监督常态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与公开听证、案件质量评查、员额检察官履职评议等活动123人次,执法司法更加规范;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扛在肩头,充分发挥执法督察、追责惩戒职能,规范干警请休假制度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全院共填报65件,其中班子成员带头填报13件;开展警示教育10次,全体检察人员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全年违法违纪零发生。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一年工作,各项优异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更离不开区委的坚强领导和区人大、政府、政协的监督支持,得益于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我们深受鼓舞、倍感鞭策。在此,我谨代表全体检察人员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优质检察产品还应持续丰富;检察工作现代化成果转化还有提升空间;业务质效引申出的诉源治理工作渠道还需拓宽;数字化法律监督赋能业务工作范围还须拓展。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紧盯不放、着力解决。

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时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上级党委和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深入践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争创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为目标,持续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奋力走好党的检察事业新的长征路,为全面推进科尔沁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以更强政治担当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标“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更高要求,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融于心、铸于魂、践于行。紧紧围绕高质效办案的重点,确保各项法律监督举措更加精准。持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检察工作高度融合发展,检察实践更细、更实、更精。

二、以更实举措服务现代化发展大局。紧扣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两件大事”,以公益诉讼之力,筑牢生态保护“检察屏障”,持续巩固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助力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实施意见,全面落实科尔沁区人大常委会专门出台的《关于推进企业合规建设的决定》,深度拓展“科尔沁风帆”品牌建设,积极探索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的企业合规,推动企业良性经营常态化。

三、以更优的检察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纵深推进数字检察建设,让大数据更好赋能“四大检察”。准确把握职能边界,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优势,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严厉打击电信诈骗类犯罪,严惩盗窃等侵犯民生民利犯罪;着力办好有创新、进步、引领价值的民事典型案件,深入研究和把握行政诉讼执行监督规律特点,努力实现监督规模和监督质效双提升;扎实做好“4+10”公益诉讼法定领域,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督促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规范履职。

四、以更优履职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持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不断健全12309察服务中心工作机制,全力强化检察听证室规范化建设,深化诉源治理,助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不断丰富涉案未成年人及家庭开展心理测评及心理疏导内容载体,争创自治区级以上未检工作品牌,以法律监督撬动“六大保护”?融通发力,筑牢未成年人保护屏障。

五、以更严要求加强检察队伍现代化建设。扎实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培训,打造一支涵盖领军人才、依次递进的高水平专业化基层检察队伍;持续深化“培训+办案+研究”立体化精准培训模式,强化专业化办案团队建设;以制度为约束,用党章守纪律,精准完善并适用科学化考核制度,持续发力检察人员分类改革,循序渐进树牢现代化管理理念,助推检察工作持续高质量发展。

各位代表!新蓝图已然绘就,新征程击鼓催发。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依靠区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在新的赶考路上团结奋斗,攻坚克难,为科尔沁区现代化建设新篇章贡献更多更新更强的检察力量!

检察工作报告有关用语注释

1.“4+10”法定领域:“4”,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4个诉讼法明确列举的领域。“10”,即英雄烈士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反垄断、反电信网络诈骗、农产品质量安全、妇女权益保障、2023年新出台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增设的无障碍环境建设。

2.“九个一”工作法:即“一把手工程”、“ 一个办案团队”、“ 一个多功能基地”、“一系列制度机制”、“一套工作模式”、“一批理论成果”、“一个检校合作模式”、“一批成功案例”、“一系列超前思维”。

3.“合规前置”:是指在公安机关的侦查环节启动合规程序,将合规考察期前移至侦查环节,这种方式对于企业而言,可以减少诉累,降低因办案可能对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的不良影响;对于检察机关而言,能够缩短办案周期,有效化解审查起诉阶段企业合规考察期限不足、整改效果不佳等问题。

4.“石榴籽”未检办案团队:以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工作人员为主体的办案团队,充分发挥专业未成年办案区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职能作用,不断拓展观护教育基地工作渠道,旨在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创新多民族地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着力构建未成年人司法双向、综合、全面保护模式,促进各民族深度交流交融。

5.“小橘灯”心灵驿站品牌:“小橘灯”取自作家冰心的同名散文,散文中刻画了一位在艰难生活逆境中渴望光明的善良农家少女的形象。“小橘灯”寓意着希望和火种,光明和未来。

6.民事检察“三低两少”:三低,即:民事裁判案件监督率低,提请抗诉案件采纳率低,抗诉改变率低;两少,即:有影响的典型案件少,有影响的工作亮点少。

7.行刑反向衔接:是指检察机关对决定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认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制发检察意见,依法移送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制度。

8.“1+6+N”:历时6个月,打造了科尔沁区“数字检察融合监督指挥中心”。平台采用1+6+N的模式运行,1是指一个“数字检察融合监督平台”,该平台以数据为基础,进行监督事项智能化分析研判,实现检察业务一体化融合发展;6是指在平台中率先夯实刑事、刑事执行、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和控告申诉这六大项数字化监督服务功能;N是指未来N种业务扩展空间,将数字检察作为我院一项长远工程去抓,今后各项检察业务等工作均持续拓展。

9.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是指《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处理、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10.“科尔沁风帆”:为持续优化科尔沁区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科尔沁区检察院在实务中探索企业机制的适用,为实现涉企案件办理的专业化,提高办理涉企案件的规范性,成立企业合规专业化办案团队。

11.“六大保护”:是指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六个方面: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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