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地铁协作”,提升案件共同办理质效,凝聚生态保护检察合力,9月13日,科尔沁区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周志军一行前往通辽铁路运输检察院就做好公益诉讼工作进行座谈交流并签署协作机制,通辽铁路运输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伟涛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刘伟涛通报了两院协同办理案件情况,随后双方就开展“地铁协作”以来协同办案、个案交流情况以及今后如何继续深化合作配合、高质量推进“地铁协作”等工作展开了深入交流。
周志军表示,“地铁协作”是自治区检察院深化铁检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两院要以此为契机,开展深入交流与配合,融合提升检察监督一体化履职质效,纵深推进“地铁协作”走深走实。
随后,两院紧紧围绕“地铁协作”的主要内容及要求,共同签署了《通辽铁路运输检察院与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旨在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公益诉讼案件”为根本遵循,以建设检察工作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促进相互学习,在互联互通中实现优势互补。
今后,科尔沁区检察院与通辽铁路运输检察院将继续健全常态化沟通协作机制,强化“地铁协作”内生动力,实现双方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在疑难案件联合研讨、深化同堂培训等方面进一步密切协作,为形成多元共治的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