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近日,科尔沁区检察院向科尔沁区人民法院提起通辽市首例林业碳汇赔偿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高某、李某等人擅自将购买的几百株林木全部采伐,导致森林承载的固碳释氧与生态服务功能彻底丧失,生态系统完善性受损,同时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科尔沁区检察院对高某、李某等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其修复受损生态环境,并连带赔偿因滥伐林木造成的森林碳汇价值损失即生态服务功能损失费用。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科尔沁区检察院将秉持“恢复性”司法理念,以实际行动将“双碳”目标贯彻到具体的司法办案中,持续强化检察履职,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同时积极稳妥推进碳汇赔偿公益诉讼工作,深化“检察+碳汇”生态保护赔偿机制的探索和创新,为科尔沁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