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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尔沁区检察院首次以侦查阶段提前介入方式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类企业合规案件
时间:2023-03-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案情介绍





2016年-2019年间,通辽市某公司未经金融部门批准,以投资返利为诱饵,通过派发广告、口口相传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宣传。经鉴定,该公司共非法吸收人民币494万余元。截至目前,涉案企业实际控制人田某通过多种途径筹措资金,现已将所有集资参与人员的钱款退赔。











为解决合规考察期间受限于起诉期限的企业合规难题,让“带病”企业实现早日“司法康复”,重新步上合法合规经营的正轨。3月27日,科尔沁区检察院对该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开展提前介入工作。据悉,这是全市首例以提前介入方式在侦查阶段启动合规程序案件。此次提前介入工作以当面座谈+引导取证+实地走访的方式进行。公安机关承办人、本案当事人田某及其律师参加此次座谈。




座谈会上,与会检察官从企业递交的企业合规申请书入手,就企业合规的相关流程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展开专业指导、审查把关,最大限度地确保企业合规申请的成案率,为接下来企业合规计划的制定和履行做好铺垫,提升侦查阶段企业合规案件的办理质量和效率。
























会后,检察人员与公安机关承办人对田某名下的公司进行实地走访。走访中,检察人员针对该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企业经营状态、是否存在真实业务交易、员工教育培训等方面进行细致调查,并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公司目前存在的风险因素,同时督促涉案企业结合公司存在的风险,制定合规计划,从而建立和完善公司内部的风险评估机制、经营管理制度等。











“感谢检察机关对我们企业的法治关注和倾情关爱,这次到我们企业实地踏勘,让我真正地感受到了检察官办案的效率和公正,我们一定吸取这次教训,今后生产经营过程中严格坚守法律底线,加强员工的法治教育与合规意识,以更优异的成绩推进科尔沁区的新发展”。田某激动地说道。



惩罚不是目的,如何让涉案企业“活下来、留得住、经营好”,才是检察机关真正的职责所在。此次提前介入侦查阶段启动合规工作,不仅体现了我院对两机关制定的《科尔沁区公检机关办理企业合规案件衔接机制》的实务践行,同时也为合规考察期受限于审查起诉期限的问题提供了解决的路径。下一步,科尔沁区检察院将聚焦创新企业合规案件办理模式与方法,从快、从速办理涉企类案件,助力“带病”企业早日回归正轨,重获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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