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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理说丨盗窃金首饰,送你“银手镯”
时间:2022-12-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门窗完好,家中毫无异样,没有被翻动过的痕迹,可价值数万元的黄金饰品却不翼而飞。2022年10月8日,科尔沁区检察院以贾某涉嫌盗窃,黄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提起公诉。

贾某前科累累,35岁的年纪在监狱里来来回回待了16年,刚刚结束牢狱生涯就继续作案。他通过网上购买开锁工具“自学成才”,还找到了多年的狱友黄某“搭伴”。贾某负责盗窃,黄某负责销赃,二人就此展开疯狂作案。贾某先是驾车从黑龙江到达天津,在天津市内转悠了几天没有什么“收获”,决定到其他城市另寻目标,便驾车来到内蒙古通辽市。

到通辽后,贾某随机进入一些无门禁的小区,寻找白天上班家里没人、门不反锁的住户,先敲门,确定无人应答后,他便拿出开锁工具在不破坏门窗的情况下进入室内,小心翻找贵重首饰,还不忘将动过的物品放回原处。为了给盗窃来的首饰“验明真身”以方便快速变现,贾某还在网上购买了黄金检测喷枪,验过后保真的首饰,部分由贾某亲自开车前往周边旗县销赃,另一部分由黄某负责邮寄到外省销赃获利。而那些验出的不值钱的小玩意儿,便送给了刚认识几天的“临时女友”。仅一个月内,贾某疯狂入室盗窃作案9起,他以为自己做得“天衣无缝”沾沾自喜时,没想到命运的安排已经就绪。

2022年5月中旬的一天下午,前一天通宵的刘某本想补个觉,睡梦中貌似听到了敲门声,可因为太累了便没有理会,接着又听到了很轻的开门声,他以为是邻居家,便没在意。随着客厅里传来拉抽屉的声音,刘某瞬间清醒,悄悄地拉开卧室门,看到身着黑衣的贾某正准备翻找抽屉,被抓了现形的贾某迅速逃跑。通过小区内的监控录像,公安机关于2022年5月20日在一出租公寓内将贾某抓获,次日将黄某抓获,最终二人换来的是冰冷的“银手镯”。经鉴定,贾某盗窃的黄金首饰共计价值人民币90509.5元,黄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数额为35938元。

经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2022年10月30日,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贾某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对被告人黄某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二人均未上诉。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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