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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显温度力量 凝促社会和谐 科尔沁区检察院举行首次羁押必要性审查听证会
时间:2022-05-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我认真反省了自己的错误,现在非常非常的后悔,我以后一定遵纪守法,老老实实的做人,全力弥补我的过错。”犯罪嫌疑人叶某某在听证会的最后陈述中这么说。
 
2022年5月18日,科尔沁区检察院就犯罪嫌疑人包某某涉嫌寻衅滋事案、犯罪嫌疑人叶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两起案件举行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听证会,听证由我院专职委员金春光主持,听证员、人民监督员、侦查机关办案人、辩护律师参加。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羁押听证办法》发布以来,我院首次举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听证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分别向与会人员介绍了两起案件基本情况,出示相关证据,阐述审查认定的事实,就法律适用、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相关规定作了详细说明,并提出了拟处理建议和依据。听证员及人民监督员围绕案件事实、法律依据、犯罪嫌疑人的平时表现、悔罪态度向承办检察官进行了详细询问,并对两名犯罪嫌疑人是否符合羁押必要性审查进行了评议。
在综合评估包某某和叶某某涉嫌的犯罪事实、情节、主观恶性、悔罪表现、可能判处的刑罚以及有无再危害社会的危险等因素后,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包某某和叶某某已无羁押必要,同意检察院提出的处理建议。
 
此次听证会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使科尔沁区检察院以听证模式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迈出坚实一步。通过听证,就刑事和解、社会危害性、犯罪嫌疑人人权保障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的探讨,在保证诉讼工作顺利进行的基础上,取得了无继续羁押必要的共识,体现了公开、公正的司法理念,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科尔沁区检察院将进一步落实全区检察机关延长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的要求,全面规范羁押必要性案件办理程序,将“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到每一个诉讼环节和每一起羁押案件之中,切实发挥检察机关在保障人权、着力化解社会矛盾方面的职能作用。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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